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浙江会计网校 > 浙江管理会计师 >

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精装笔记第五章第二节


第二节 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概念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  ↓

外来 自制

  注,后面的记账凭证编制要求:除了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后附原始凭证。

  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原始凭证的质量决定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原始凭证的种类(注意例子,一般容易出选择题)

(一)原始凭证按其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买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转来的各种结算凭证、对外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收据、职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车船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企业购进材料验收入库时,由仓库保管人员填制的收料单、车间或班组向仓库领用材料时填制的领料单,还有限额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工资发放明细表、折旧计算表等。

【例题2•多选题】下列凭证属于外来原始凭证的有( )。

A.付款收据

B.银行转来的各种结算凭证

C.工资发放明细表

D.出差人员车票

[答案]ABD

(二)原始凭证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1.一次凭证(只填一笔经济业务)

  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

  一次凭证是一次有效的凭证。

  外来的原始凭证一般都是一次凭证;在自制的原始凭证中,大部分都属于一次凭证。如材料、产品入库时,仓库保管人员填制的“领料单”;支付工资的填制的“工资单”;还有收据、发货票、销货发票、收料单、银行结算凭证等。

2.累计凭证(一次一次填多笔经济业务)

  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其特点是,在一张凭证内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随时结出累计数及结余数,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累计凭证是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这类凭证的填制手续是多次进行才能完成的。它一般为自制原始凭证,最具有代表性的累计凭证是“限额领料单”。

3.汇总凭证(一次性综合填多笔经济业务)

  汇总凭证也称原始凭证汇总表,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它也是一种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凭证汇总表、发出材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销售日报等。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原始凭证单据不是原始凭证,由于它们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依据,如:用工计划表、材料请购单、经济合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派工单等。

(三)原始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可以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1.通用凭证

  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通用凭证的使用范围,因制作部门不同而异。可以是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也可以是全国通用。如全国统一的异地结算银行凭证,部门统一规定的收料单、领料单,地区统一规定的发货单等。

2.专用凭证

  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折旧计算表、借费单、工资费用分配表等。

【例题3•单选题】差旅费报销单按填制的手续及内容分类,属于原始凭证中的( )。

A.一次凭证

B.累计凭证

C.汇总凭证

D.专用凭证

[答案]C

三、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注意区别于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也称为原始凭证要素):

1.原始凭证的名称(如,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开头的客户名称);――记账凭证无

4.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5.填制单位签章(红章,代表开据单位);――记账凭证无

6.有关人员签章;

7.凭证附件。

【例题4•多选题】下列项目中,不属于原始凭证的有( )。

A.经济合同

B.转账凭证

C.银行对账单

D.借款单

[答案]ABC

四、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记录要真实

原始凭证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

2.内容要完整

原始凭证所要求填列的项目必需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

3.手续要完备(签名、盖章:谁出票谁盖章,谁经手谁签字)

(1)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

(2)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4)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4.书写要清楚、规范。

(1)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

(2)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

①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

?)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


②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


?)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可以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如小写金额为¥l008.00,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零捌元整”。

5.编号要连续。(重要)

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更正,重要)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填制要及时。

【例题5•多选题】在原始凭证上书写阿拉伯数字,正确的有( )。

A.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

B.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

C.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有角无分的,分位也可以用符号“―”代替

[答案]ABC

【例题6•多选题】对原始凭证发生的错误,正确的更正方法有( )。

A.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

B.由本单位的会计人员代为更正

C.金额发生错误的,可由出具单位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D.金额发生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

[答案]AD

【例题7•判断题】原始凭证发生的错误,正确的更正方法是由出具单位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

[答案]×

五、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比较重要)

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原始凭证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和记账的依据。

(一)审核的主要内容

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真实性的审核包括:凭证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真实等内容的审查。对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对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此外,对通用原始凭证,还应审核凭证本身的真实性,以防假冒的原始凭证记账。

2.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核权限,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核程序,是否有贪污腐化等行为。

3.原始凭证的合理性

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

4.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审核原始凭证各项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有漏项情况,日期是否完整,数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凭证联次是否正确等。

5.原始凭证的正确性

审核原始凭证各项金额的计算及填写是否正确。

6.原始凭证的及时性

(二)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没错)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错误不严重)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错误严重)

【例题8•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原始凭证审核内容的是( )。

A.凭证是否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

B.凭证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核程序

C.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计划和预算

D.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答案]D

[解析]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对于外来原始凭证必须要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和人员签章),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符合有关的审核程序),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审核原始凭证的及时性。原始凭证不涉及会计科目的使用。

【例题9•多选题】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包括:审核原始凭证( )等方面。

A.真实性

B.合法性、合理性

C.正确性、及时性

D.完整性

[答案]ABCD

【例题10•单选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和违法收支,应当( )。

A.不予接受

B.予以退回

C.予以纠正

D.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答案]D

六、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填制要求的第六条)

  为明确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防止利用原始凭证进行舞弊,《会计法》规定:

  第一,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以此来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第二,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当然也应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进行。

  第三,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第四,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0:28【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