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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金融》金融企业会计与结算8


  五、支票结算

  支票(掌握)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

  (一)支票结算的适用对象、范围和条件(掌握)

  1、单位和个人结算均可用支票,支票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2、支票出票人必须是人行批准可开立支票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二)支票结算的基本程序及主要规定(掌握)

  1、客户签发

  2、背书转让

  同城才能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3、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10天之内

  (三)支票结算的其他规定(掌握)

  1、支票付款银行以预留印鉴或密码为条件

  2、领购支票要填写“支票领用单”,加盖预留签章;账户结清时,必须将所有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消。

  [2005单选]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B)。

  A.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银行本票

  D.支票

  [2005单选]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普通支票(A)。

  A.既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B.可以支取现金,但不可以转账

  C.不可以支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D.只能用于个人,不能用于单位 

更新时间2022-03-13 10:55:3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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