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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2013年四川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四川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每场第一科考试开始前,要求考生提前30分钟入场,出示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进入考场(一代身份证无效),通过考试系统认证身份后对号入座,核对有误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每场考试实行三科连续考试,考试时间共计180分钟;每科考试60分钟,一科交卷成功后,下一科就开始计时;迟到的考生,考试系统不会顺延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到系统就会自动交卷;考试开始90分钟后,方可退场。

三、考生必须同时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身份证件号登录考试系统,并仔细核对屏幕显示的身份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考生不得用他人的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考试界面上有计算器。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可携带笔进入座位,将携带的背包、资料、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等,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五、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不得使用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设备,不得抄录屏幕内容,不得拷贝或删除系统的目录和文件,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计算机操作,不得擅自对考试用机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否则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登录考试、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等任何异常情况,考生应在第一时间举手示意,请工作人员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否则按违纪处理。不是在第一时间反映问题,造成耽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考试时间到系统自动交卷。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尤其是会计电算化实务考试,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与实务操作有关的问题。

八、考试过程中,不得相互交流,不得协助他人答题,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意站立走动。

九、考生在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如确实需要暂时离开考场的,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但考试时间连续计算。

十、考试过程中,任何人不得移动考场监控摄像头,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十一、考试时间以考场服务器时间为准。考试结束,考试系统自动交卷,考生不得关闭计算机,应立即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谈论、逗留。

十二、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系统、网络故障)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照考区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十三、考生在考试期间违规,考场主考有权取消违规考生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会计资格管理办法》、《会计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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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21:1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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