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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财政局关于上半年会计资格考试安排的通知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会计资格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临港区财政局,市级各单位,中央、省级驻宜单位:

  为了搞好我市会计资格全省统一考试工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会〔2013〕6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上半年会计资格全省统一考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原《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4月21日。全省会计资格考生一律在四川财政会计网(221.237.164.66:8080/cms/)上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缴费。

  请各考生关注宜宾市财政局内、外网及宜宾三江人才网(/),所有关于会计考试的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均会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告。考生务必妥善保存报名信息特别是准考证信息,以备查询成绩时用。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统一采取考后审查方式。考试合格的考生,申领会计资格证时必须提供报名信息表以及所填报名信息中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供审查,各区县财政部门要仔细审验考生本人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并做好相应的备案工作。资格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

  (三)免试科目。2013年上半年仍执行原《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但所有免考的有效证件必须是在报名截止日即2013年4月21日(含4月21日)前颁发的,否则免考科目一律无效。

  自2013年7月1日起,则按新的《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执行,所有免考规定一律取消。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

  考试科目:

  9:00-11:00 会计基础

  13:30-15: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6:30-18: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考点设置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原则上由各市(州)财政部门组织本地考试考务工作。扩权试点县财政局需要独立组织考试的,直接向财政厅专题请示批准。

  四、成绩公布和复查

  省财政厅将于考试结束后60天内完成成绩评阅卷工作,并在四川财政会计网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的考生,向报名地财政局申领会计资格证书。

  成绩公布后12天内,各区县应将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信息上报市财政局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五、题型、题量及分值

  此次考试各科目题型、题量及分值如下表:

  
考试科目
题型及分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单选20分
多选30分
判断15分
简答15分
案例分析20分
会计基础
单选15分
多选20分
判断10分
简答10分
业务综合题45分
会计电算化
单选30分
多选30分
判断10分
简答20分
简述题10分
 

  六、其它事项

  2013年下半年会计资格考试将按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资格管理办法》实行无纸化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各区县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会计资格管理办法》及省财政厅关于会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考试考务工作,精心组织考试,确保2013年上半年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的圆满完成。

  联系人:杨学勤

  电话:0831--8221473。

宜宾市财政局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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