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IT认证 > 考试动态 > 考试新闻 >

深圳市关于发放上半年软件水平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发放201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2011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放范围:
  
  在深圳报名参加2011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
  
  二、发放时间:
  
  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6日(期间周六、日不发放)。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10号窗。
  
  四、有关要求:
  
  (一)领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发证地点领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和报名发证登记表(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合格考生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以办理领证手续。


  
                    深圳市考试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更新时间2022-03-13 11:03:20【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